meray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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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słany: Pią 6:19, 18 Mar 2011 Temat postu: gucci borse 女工“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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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你如何看待女工“捡”获300万金饰可能被起诉?
连日来,本报率先报道的《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争论,尤其在法律界产生震动,中国律师网在网页头条讨论该案,国内很多著名律师对该案发表了评论。
昨日下午,深圳市宝安检察院正式对该案作出回应。检察院发表声明称:“该案目前处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尚未到最终处理阶段;办案人员从未对该案定性发表也不可能发表所谓倾向性意见,[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我们承诺,在案件重新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我院将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并在合适的时机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布该案的案情和诉讼进展,以满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检察机关:尚未对该案定性
一、该案目前处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阶段,尚未到最终处理阶段。该案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4月3日移交我院审查起诉的。为进一步核实该案的有关事实和情节,以准确界定梁丽的行为性质,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于2009年4月30日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二、鉴于该案尚处于补充侦查阶段,我院办案人员从未对该案定性发表也不可能发表所谓倾向性意见。
三、在案件尚处于补充侦查阶段的情况下,过早地对梁丽的行为性质作出结论,既不科学,也不严谨,对梁丽本人也是不公平的。
四、我们承诺,在案件重新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我院将依法公开、公正办理,[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并在合适的时机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布该案的案情和诉讼进展,[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以满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院将以该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检察执法公开力度,加强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
清洁公司:随时欢迎梁丽回来
法律界:掀起热论存在分歧
女清洁工“捡”金饰案经本报报道后,已经在全国法律界引起了争论。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门户网站中国律师网在网页头条讨论此事,逾十名著名律师对此案发表了自己的评论。其中,大部分律师都支持梁丽无罪的观点,也有律师认为梁丽的行为涉嫌侵占罪。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金亮认为:因为此案数额达300万元,且争论的焦点是“捡”还是“盗”?即是侵占罪与盗窃罪之争。笔者认为,本案应定侵占罪,主要理由是:梁丽取得财物的手段不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而是将他人遗忘物据为己有。“拾金不昧”不但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否则,对数额达300万元的侵占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王思鲁律师表示:“法律专家对此案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的,有不少专家认为梁丽的行为属无罪,也有专家认为属行政处罚范畴,更有专家认为属‘民事纠纷’。在行内出现这么大的分歧,我认为不是因为此案有多复杂,而是梁丽的遭遇获得普罗大众的广泛同情,[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大部分网民认为捡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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